第五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和第九届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工作办法

作者:团省委青工部      发布时间:2007-8-29 18:14:51

福建省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表.doc点击下载

  一、主办单位:
  团省委、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组织评选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企协秘书处(团省委青工部),具体负责参评对象的资格审查和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福建省各类规模以上企业的青年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以及特别优秀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2年7月之后出生)。
  2、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和谐福建的建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企业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善于创业,锐意创新。积极投身海西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重视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得到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肯定;
  4、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具有科学的经营思想和发展战略,基础管理扎实,经济效益高,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依法纳税,企业利税水平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欠税企业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企业不能参加评选);
  5、在企业建立党、团组织,主动支持企业的党、工、团工作,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和帮助青年创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和下岗青工就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6、参评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候选人应在近5年内获过省级以上荣誉,参评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的候选人应在近5年内获过市级以上荣誉;
  7、同等条件下,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成员具有优先权。
  四、评选步骤:
  1、推荐参评人选:
  参评人选采取组织推荐和协会成员举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20名(未能评上的另外10名十杰候选人将被授予提名奖),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100名。
  组织推荐即由各市及主办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每个主办单位有权推荐1名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和3名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为扩大推荐视野和范围,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提请省直有关行业(系统)推荐人选。
  协会成员举荐即由省青企协副会长或常务理事联名推荐,其中参评杰出青年企业家的候选人须有3名副会长联名推荐,参评优秀青年企业家的候选人须有2名副会长或4名常务理事联名推荐。每位副会长或常务理事最多只能举荐2名候选人。
  各推荐方应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考察、审核等初评工作,并根据参评人选的事迹择优排列顺序,报省组委会参评。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的最终产生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条件与各推荐方协商产生。
  2、相关材料的报送: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推荐方务必于2007年9月12日前按照以下要求,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省青企协秘书处(团省委青工部),逾期视为弃权,相应推荐名额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调配。候选人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式3份,贴好照片,盖齐公章;本人身份证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份、500字的事迹简介20份,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请于首页左上角页眉注明“福建省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推荐材料”字样。
  (2)、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QQ:358321717或电子邮件fyea998@163.com上报电子版的个人事迹材料和2寸正面免冠彩照和4R工作照、生活照各一份(请务必用原尺寸保存压缩后发),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福建省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同志事迹材料、在发件人栏目中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州东街花园里1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10998,传真:0591-87500098。联系人:许镇波、刘秋云
  3、评选过程:
  组委会办公室将在评选工作启动后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包括记者访谈、短信和网站投票、实地考核、评委会评议和媒体公示等环节。省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在认真审查候选人材料和各方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选过程进行认真评议,从中评出第五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和第九届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
  拟于9月17日召开第一次组委会全体会议,确定20名十杰候选人,同时将百优候选人的事迹简介送审。9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将20名十杰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团省委网站和金领生活网站上专题刊出,至10月8日为网络投票时间,随后进入统计工作。
  9月13日至30日为经济频道记者采访20名十杰候选人时间,同时安排播出,10月8日前播完,从开播到10月7日为短信投票时间,青企协短信平台059154618888可接受投票,随后进入统计工作。
  在此基础上召开组委会办公室扩大会议,确定10-12个候选人作为十杰考查对象。10月15日至19日为考查时间,组委会成员分为二个考核小组,对考查对象进行实地考核。
  10月25日召开组委会二次全体会议,根据评选过程情况和考核情况最终评出十杰百优,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4、举行颁奖典礼
  评选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择机举行颁奖典礼,隆重表彰第五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和第九届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颁奖典礼可参照年度经济人物颁奖典礼的形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策划。
  五、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各设区市团委、青企协要在与各主办单位相关委、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推荐名单。要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升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2、各推荐方要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了解被推荐人的情况,充分听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政工团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严禁弄虚作假。凡上报推荐人选须由相关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各推荐方要负责核实该候选人及其所在企业各方面综合情况(如税收、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
  六、各推荐方名额分配:

     杰出青年企业家  优秀青年企业家
      候选人         候选人
  福州:  1        5
    厦门:  1        6
    漳州:  1        4
    泉州:  1        6
    莆田:  1        5
    三明:  1        4
    龙岩:  1        6
    南平:  1        4
  宁德:  1        5
各主办单位: 8        24
协会成员举荐:3        31
    合计:  20        100
  七、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
  主  任:陈 冬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郑默人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郑李亭  省经贸委副主任 
      林颂今  省外经贸厅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 
      杜 民  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乙熙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 滨  省国税局副局长 
      叶木凯  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 宁  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赖 军  团省委副书记
  成  员:王秋梅  团省委常委、青工部部长
      孔繁军  省国资委政治部副主任 
      张信仰  省经贸委企业处调研员 
      陈红英  省外经贸厅机关党委副调研员
      林 青  省科技厅成果处副处长
      欧爱琼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郑元芳  省国税局征管处处长
      姚 莉  省地税局征管处处长
      林顺梅  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副处长
      夏瑶华  省青企协副秘书长
      许镇波  省青企协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王秋梅(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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